随迁子女在深参考需满足五大条件
据介绍,符合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深圳报名参加中考。由于居住证条例、房屋租赁等管理规定有修订,根据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相关通知,结合深圳实际,2016年深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条件进行了相应调整,需要满足五大条件,具体为:
(一)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在中考报名规定时间内具有使用功能(对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的《深圳市居住证》,且中考报名时已办理非深户居住登记的,也予以认定);
(四)父亲或母亲在深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累计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五)随迁子女在(深府办函〔2014〕1号)发布当年(2014年)的9月1日前已具有深圳初中学籍且截止至中考报名时一直在深圳就读;
据悉,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具有深圳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深圳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市招考办特别提醒外省户籍考生,根据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若3年后打算申请在广东省参加高考,考生父亲或母亲需累计缴基本纳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满3年。